技术文件|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中式烹调(羊肉烘烤)竞赛项目

发布时间:2021-08-06 08:57

一、技术描述

(一)烹饪描述

烹饪是科学、烹饪是艺术,科学求真、艺术求美,烹饪是真与美的完美结合,所以,现代的烹饪要求是:厨师不但能通晓食品安全及营养搭配、制作菜单、食品安全防控、正确使用厨房设备、正确加工处理食材、制作菜肴、厨房管理等知识,更能为客人呈现出安全美味美观、营养可口的精美菜肴。

(二)能力要求

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技术能力:

1.挑选食材的能力;

2.正确搭配食材的能力;

3.正确把控食品风、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;

4.能按要求作出标准菜肴的能力;

5.具有厨房协调和管理的能力;

6.能正确、安全使用和维护厨房设备的能力。

(三)基本知识要求

参赛选手应掌握以下的基本知识:

1.食材的特性和运用;

2.食材正确加工方式和处理;

3.食品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;

4.食品营养搭配;

5.中式烹调(羊肉烘烤)的基本要素。

二、竞赛项目与评判标准

(一)竞赛项目

中式烹调师(羊肉烘烤)

(二)竞赛形式

采用个人参赛,竞赛内容以实际操作方式为主,重在考察选手实际操作、处置临场问题等综合能力,不设置理论知识考试环节。

(三)命题原则

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通知精神(人社部函【2021】63号),结合本省实际,按照中式烹调师高级工(职业资格证三级)职业资格标准进行命题,以检验参赛选手烹饪基本功为重点,项目所涉及的羊肉烘烤、果蔬雕刻和成品组合展示,实用性和综合性较强,有一定的技术难度;本项目不再单独设置专业理论模块。

(四)竞赛时间及地点

1.时间:2021年9月6日

2.地点:三和学院汽修与烹饪实训基地三楼


(五)竞赛内容

中式烹调师(羊肉烘烤)技能竞赛分3个模块。具体内容如下:

类别

项目

时间

分值比重

内容

备注

模块一

羊肉烘烤

240分钟

60%

主要要求选手根据羊肉烘烤的要求,对原材料进行刀工、腌渍、烘烤处理。

模块二

果蔬雕刻

30分钟

20%

根据模块一(羊肉烘烤)的任务设计并雕刻出一组符合“乡村振兴”为主题的果蔬雕刻并将其运用到下一模块(模块三)中。

模块三

装盘摆台

30分钟

20%

将烘烤好的羊肉进行整理装盘并运用模块二的作品进行摆台展示,这是对选手专业综合能力的评估与测试。

(六)评标准

1.分值配置

三个模块分别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判,以模块一占60%、模块二占20%、模块三占20%的分值比重进行计算,三个模块分值比重后的分数相加为个人最终总成绩。

2.分数和成绩计算方法

本项目由一位裁判长、一位裁判助理和三位裁判员组成,各自评分后取平均分,分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(如1.055计1.06,1.054计1.05)

3.成绩排序

若总分相同,则比较模块一的分数,模块一分数高者排前;若模块一分数相同,则比较模块三的分数,模块三分数高者排前。

三、技术指标

1.所有主辅原材料、餐具及自己所需的特殊调味料,均由参赛选手自备,现场只提供盐、料酒(花雕酒)、酱油(味极鲜)、味精、白糖、孜然、辣椒面等常规调味品。

2.选手自带原料均不得作任何刀工成型、成熟及调味加工处理,所有装饰点缀的加工均在场内进行。

3.所有参赛作品需备两份十人量(一个用于展示,另一个备5个尝碟供裁判品尝)。

4.选手保持良好的个人整洁卫生,穿着没有LOGO标识的白色厨师服、厨师帽、深色长裤和黑色皮鞋并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参赛。

5.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,爱护场内设施设备,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影响他人比赛。

6.选手应按规定参加比赛,独立完成操作,操作不熟练等行为按违规进行扣分。失饪不得重做。

7.选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,按超时处理,在其总成绩中进行扣分,超时5分钟以内扣除2分;超时5分钟以上部分,每分钟扣除1分。

8.作品失饪不能食用,经裁判长确认,该作品成绩以0分计。

9.选手操作完毕后,应迅速清理工作区,经同意后带好自己的物品撤离赛场。

、技术平台

主要设备名称

规格

数量

类型

烤炉

2.78m×0.50m×12个(16孔)
木炭

冰箱

/

1

/

案板
1.8m×0.9m×0.8m

10

不锈钢


、竞赛规程

(一)比赛事项安排表


日期

时间

地点

事项

备注

9月6日

8:30-9:00

三和学院汽修与烹饪实训基地三楼

检录


9:30-10:00

三和学院大礼堂

开幕式


第一场

10:00开始

三和学院汽修与烹饪实训基地三楼

比赛

职工组

第二场

13:00开始

三和学院汽修与烹饪实训基地三楼

比赛

学生组

17:00-17:30

三和学院大礼堂

闭幕式


(二)比赛须知

1.比赛过程中,选手若需要休息、饮水或去洗手间,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。饮水由选手自备。

2.每名参赛选手可以带一名助手进场协助。

3.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,应报裁判员批准。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,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。不准提前离开赛场。

4.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,着装整齐。

5.赛场除现场裁判、安全员和工作人员以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。

6.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,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,不能影响比赛进行。

7.各参赛队的领队、教练员和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。

8.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、物品进入比赛场地,不得中途退场。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、违纪、舞弊等现象,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。

9.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,应及时提出请裁判确认原因。如影响比赛进程,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,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。

10.比赛过程中,选手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,造成设备损坏者,经裁判员裁定,视情节轻重,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。裁定终止比赛的,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。

11.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,或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,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,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。

12.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,取消参赛资格,比赛成绩计零分:

12.1在赛场内有偷看、暗示、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。

12.2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。

12.3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,仍强行操作。

12.4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,扰乱比赛秩序,影响比赛过程,情节恶劣。

12.5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。

13.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、指导、帮助、影响参赛选手。对造成后果的,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。

14.对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成员、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,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。

15.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,视情节轻重、后果影响、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。

、评判细则

(一)烘烤

1.观感(30分)

扣分幅度1-20分。刀工不精扣1-5分;色泽不正扣5-10分;(造)成型不美扣1-5分。

2.味感(30分)

扣分幅度1-20分。香味不浓扣1-5分;味重或淡扣1-5分;有异味扣5-10分。

3.质感(30分)

扣分幅度1-20分。过火或欠火扣1-10分;不嫩扣1-5分;不酥扣1-5分。

4.营养卫生(10分)

扣分幅度1-7分。生熟不分或不熟扣1-5分;成品有异物扣0.5-1分。

(二)食品雕刻

1.主题(40分)

扣分幅度1-20分。不符合主题扣10-20分;

2.观感(40分)

扣分幅度1-25分。层次感不强扣5-10分;色彩搭配不合理扣1-5分;成型不美扣5-10分。

3.刀工、刀法(10分)

扣分幅度1-5分。刀工不精扣1-3分;刀法不合理扣1-2分;

4.安全卫生(10分)

扣分幅度1-6分。卫生差扣1-6分。

装盘摆台

1.主题(40分)

扣分幅度1-20分。不符合主题扣10-20分;

2.观感(40分)

扣分幅度5-30分。造型不美观5-10分;层次感不强扣5-10分;色彩搭配不合理扣5-10分。

3.安全卫生(20分)

扣分幅度5-10分。生熟不分扣1-5分,装盘不卫生扣1-5分。

七、申诉与仲裁

本赛项根据大赛仲裁机制要求,采取两级仲裁机制。赛项设仲裁工作组,赛区设仲裁委员会。仲裁工作组由3人组成,分别由行业专家、企业代表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。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,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。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,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。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,可由省(市)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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